一年来全省法院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09件 1536人被判处刑罚

长沙晚报网2024-06-03  30

导读: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3日,湖南省高院通报2023-2024年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据了解,一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制裁环境侵权、修复生态环境等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09件,…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6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3日,湖南省高院通报2023-2024年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据了解,一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制裁环境侵权、修复生态环境等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409件,其中判处刑罚1536人,单处或并处罚金878人,为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司法服务保障。

6月3日,湖南省高院通报2023-2024年湖南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   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摄

  记者了解到,全省法院目前已建立专门环境资源庭(法庭)18个、环境资源合议庭86个,其中湘江、洞庭湖、东江湖、资水、沅水、澧水和湘中7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审理跨流域的环境资源案件,为我省审理跨流域的污染环境资源案件以及湿地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为持续推进长株潭三地法院环境司法联动,今年4月,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韶山签署《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司法协作协议》,在共同推进绿心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等12个方面达成共识。长沙中院与永州中院签订《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长沙开福区法院向株洲市石峰区、湘潭市岳塘区、衡阳市珠晖区、永州市蓝山县四地法院进行“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判点”授牌,为湘江流域的生态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省法院坚持“谁损害谁修复”“谁污染谁治理”原则,明确部署加强恢复性法律责任适用,积极探索适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巡山护林”“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逐步建立起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机制。同时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建设。一年来,湖南法院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创新生态司法修复审判工作模式,设立了南山国家公园、长株潭生态绿心、永州湘江源、张家界八大公山自然保护区、怀化五溪湖、岳阳东古湖等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这些举措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补植复绿、野生动物救助等替代性修复方式提供场所,着力完善“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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